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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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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宜春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宜春实际,特制定《宜春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现全文解读如下,文件简称《方案》:

  目标:全面推动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力争实现“一年大改观、两年大提升、三年大跨越”。

  《方案》中明确提出主要目标:

  一年大改观。城乡消费基础设施较大改善,商贸领域消费统计体系初步建立,消费氛围不断浓厚,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提升。

  两年大提升。新的消费增长热点不断巩固提升,消费结构、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消费层次、规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年大跨越。城乡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显著加强,现代化流通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消费总量、结构、品质跃上新台阶。到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900亿元,网络零售突破50亿元,餐饮业零售额突破100亿元,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00家以上。

  谁来负责?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消费升级主体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三年行动计划。

  如何促进商贸消费升级?

  实施“优品”“兴市”“强商”“旺客”“捷运”五大行动。

  (一)实施“优品”行动。提升“绿品”品质,着力发展绿色产品、打造区位优势产品。扩大“海品”进口。丰富进口商品品类,满足消费者对海外中高端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加大“名品”供给。积极引进名企入街、名品入店,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

  (二)实施“兴市”行动。打造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构建社区消费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生活“一站式”服务功能。提升改造夜间街区,鼓励发展24小时不打烊餐饮店、便利店、娱乐场所,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加快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培育和创建一批工贸型、农贸型特色商贸小镇,实现乡村商贸振兴。

  (三)实施“强商”行动。培育商贸龙头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加大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引进国内外酒店管理公司、知名连锁品牌酒店力度。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向“商品+服务”转型。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移动“和我信”等平台对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四)实施“旺客”行动。积极举办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等各类主题购物节会,做旺应季消费。依托县市区位产业优势,以“一城一展一会”为目标要求,做大会展经济,提升我市国际化邀商招展水平,提高宜春知名度、吸引力。以明月山旅游为龙头,融合推出禅文化游、自然生态游、特色街区游等旅游新品种,做优商旅文体融合发展。

  (五)实施“捷运”行动。提高商贸物流配送效率,推进国家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打造铁海联运集装箱快速运输通道,优化综合物流运输,大力发展明月山机场国内航线航班,增加与重点地区的航线航班。

  如何保障?

  通过加强政策保障,营造便利环境,完善协调机制,广泛宣传引导。

  《方案》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政策,加大财税、金融、用工、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公用仓储、充电等配套设施和场地,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有关制度,营造便利环境。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完善促进消费的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解决促进消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跟踪,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具有量化指标、明确标准的促进消费体系。完善消费领域统计制度,创新统计方法,做到科学统计、应统尽统。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消费升级、商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宣传报道,为行动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宜春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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