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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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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宜春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持续加大“一号发展工程”“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推进重点产业、恢复和扩大消费、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产业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设进展信息。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与企业、群众联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最多的高频事项,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统筹做好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政策的宣传解读。着力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严格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渠道。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机关对外公告或披露问题的整改结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营商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二、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稳岗扩岗、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信息。做好养老、医保、工伤、低保、职称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精准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加快历史征地信息归集整理和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准确性、便捷性。扎实推进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三、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联动公开,解读政策应包含背景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有效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辅导、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探索建立政策咨询问答库,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形成常见问题解答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扎实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引导各地各部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样化解读,让政策更加易懂好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四、狠抓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大力推动数据资源汇聚融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提质建设、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积极策应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评选活动,着力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和规范管理,努力打造更多优质精品账号。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类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工作群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点赞投票、强制关注、网络答题等行为,有效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五、抓好政务信息专项管理。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2023年8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须规范配备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建。坚持示范引领带动,我市入选的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市)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打响品牌。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积极引导各地开展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加快开展征地信息公开试点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七、推动政务公开专区提质升级。坚持集约高效、方便实用的原则,着力延伸和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答复等方面的综合需求。着眼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探索推进掌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线下专区活动,让广大企业群众有更多便利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八、着力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4月、8月)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开放频次,丰富开放形式,有效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推动政务公开理念深入群众、家喻户晓,打造独具宜春特色的政府开放活动品牌。大力推进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网上留言和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等互动渠道,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九、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压实政务舆情处置和回应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研判和调查核处,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特别是对一些反映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应认真研判,主动回应,助力政策完善。对已作出的承诺要迅速落实并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继续加强涉宜政务舆情动态监测,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处置、妥善应对各类突发舆情,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有效提高答复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注重举一反三,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综合考核和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考察、授课答疑和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优化全市政务公开综合考核指标评分体系,加大重点工作考核权重,做到以考促行、以评促建,助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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