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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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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以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由宜春市商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商务局网站(http://ycwjmw.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商务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5楼,电话:0795-3224056,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外贸外资保稳增量、商贸消费焕新扩容等核心工作,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公开形式主要为宜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宜春商务”微信公众号,围绕市商务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内贸流通等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商务动态栏目做到即有即更,专题类、通知公告类等栏目做到常态化更新。2024年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246条,其中,网站稿件118条,信息公开栏目稿件128条,访问量达8.09人次;“宜春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97篇,访问量达45.11万人次。成功举办参与新闻发布会5场,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事项20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2件,均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已及时回复申请人相关情况。

2.非公开目录情况

2024年,市商务局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文件数为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市商务局政府网站和宜春商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外发布信息均由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经编辑、校审、终审三个流程,并填写《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2024年未出现因审核不严出现的重大舆情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注重实效性,做到及时更新,围绕市商务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更新网站重要栏目信息。商务动态栏目做到即有即更,专题类、通知公告类等栏目做到常态化更新。强化网站管理,定时检查网站功能使用情况,网页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服务功能均能正常使用,文章内不存在死链、断链情况。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运行情况良好,无无效链接地址,未发现网络安全漏洞。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流程,审核报送信息内容,坚持每日安全监测、每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每季度网络安全检查。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照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反馈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整改销号,加强动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形式缺乏多元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多元化、多角度、多方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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