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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宜春市中医药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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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宜春市中医药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8211

2018年全市中医药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中医药强省战略,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以及打造中心城区三个中心一个基地的决策部署,把中医药打造成我市支柱产业,现将2018年中医药发展工作要点制定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目标为:中药材种植面积新增8.4万亩,达到40万亩;医药产业(含医药流通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80亿元;90%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100%的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国医堂、治未病中心,30%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设1-2家上规模的医养结合机构。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药材种养

1加强中药材种养基地建设。一是提高种苗质量。为确保生产绿色优质中药材,坚持从源头抓起,选择品种纯正、种子和苗木来源可靠的正规育苗企业和育苗专业户的苗木种植;加强道地中药材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扶持双金园艺场、鑫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优势主体进行良种繁育,开展定向育苗,构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保障未来中药材品质优势。二是扩大种养规模。以道地三子一壳为主,积极开发其他适宜种养的珍稀品种,提高种养水平,扩大种养面积,提升种养效益;鼓励在景点周边或沿线培育成片中药材种植基地,利用中药材花期的观赏性,融入健康旅游产业;鼓励人工养殖动物药材,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药资源,积极将野生药用动物转为家养动物药材。各地新增种植面积目标任务如下:樟树市4.2万亩,袁州区1万亩,丰城市0.7万亩,高安市0.5万亩,上高县0.5万亩,万载县0.3万亩,宜丰县0.3万亩,奉新县0.3万亩,铜鼓县0.3万亩,靖安县0.3万亩。三是规范种养标准。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提高标准化水平。四是创新发展机制。鼓励制药企业自己创办、领办种植基地,或与当地种植户开展订单种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外地公司或个人到我市发展中药材;鼓励本地有种植经验、有实力的种植大户发展中药材。(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开发办、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各县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内都要开辟中药材种植板块,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设施育苗、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不断提升中药材种植的科技水平。对全市中药材种植要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好各县种植品种和面积,避免同质化竞争。樟树市要按照高起点、现代化、多功能、科技型标准,打造药都中药材科技示范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开发办、各县市区政府)

3抓好中药材品牌创建。加大对中医药种植名牌产品的申报认证和宣传推介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中药材,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完善樟树中药材标准体系,进而筹建全国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抢占标准的话语权。加大对中药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道地中药材品种认证的工作力度,制定吴茱萸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省地方标准,继续跟进车前子地理标识产品的申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4善种养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团、省中药生产力促进中心、市林科所、市农科所、市良种研究所等地方科研机构作用,加强对中药材种植的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团队,精心编写培训教材、资料和课件,认真制定和落实培训方案,逐级逐层培训,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药材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种植大户。探索建立中药材种养保险机制,减轻因气候、市场等因素对药农利益造成的损失。做好枳壳黄龙病的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柑橘类苗木、砧木、接穗的检疫工作,并在樟树市设立一个黄龙病监控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全力提升中医药产业水平

5加快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樟树市、袁州区医药产业集群建设,统筹推进生物医药、化学制剂、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引进。调整和优化中医药产业布局,探索实行飞地经济等模式推动全市中医药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入驻产业集群,提高集群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樟树市、袁州区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6壮大中医药龙头企业。支持现有中医药生产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济民可信对年产10亿片三类新药米格列奈钙片生产线技术进行改造和新增金水宝片剂生产项目;支持仁和集团仁和863项目国家中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项目建设;支持百神药业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支持海尔思药业收购制药厂,成立医药公司;鼓励保健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组建大集团,规范生产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7加大中医药项目推进力度。抽调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熟悉经济、了解政策的干部组成专业招商队伍开展全产业链招商。既要引进中药材种养及初加工、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又要引进与中医药相关的医疗、保健、休闲、养生、旅游、大数据、电商、教育、培训、研发、检测、产业基金等项目,尽快构建大健康产业格局。切实加强参加全省中医药集中开工的41个项目和全市中医药招商项目的调度推进,特别是樟树中国药都岐黄健康小镇项目,要抓紧建设,力争一期工程2018年底完成主体建筑,2019年交付使用。对所有投资亿元以上的中医药项目,落实一名县级领导、一个责任单位负责推进,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产。(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8推进大品种和大品牌建设。大力扶持金水宝、金丹附延颗粒、健心胶囊、灵芝浸膏片等一批独家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过亿的核心大品种。做响金水宝优卡丹可立克妇炎洁活血止痛胶囊小儿热速清颗粒等品牌。深入挖掘樟帮文化,开发经典名方,打响精品樟帮药品牌。鼓励引进新剂型、新功能的品种,重点鼓励引进大健康产品批文,尽快规模化生产,抢抓市场先机,加快做大总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9推进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中医药产业孵化基地、中药现代制剂工程技术中心、中药制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争取国家食药监总局和省食药监局的政策扶持,力争资金、技术支持,加快中药检验检测平台和中药饮片炮制标准认证中心的筹建进度。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在中医药工业园区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努力打造医药商贸流通中心

10发展互联网+中医药与国内相关机构合作,争取设立江西省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大力推动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建立中药材销售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中药材溯源大数据平台,构建特色商业模式的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商服务平台。依托药品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交易专业电商平台,支持引入国家认证的药品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驻。(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

11建设智能化集中仓储配送中心。以五洲自动分拣项目为标杆,发挥自动化、智能化集中仓储优势,引导全市医药产业进入智能化仓储时代。依托樟树市医药物流产业园和九州医药现代物流及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等众多平台和项目,逐步构建江西大型药品物流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2鼓励企业整合。鼓励市内外药品流通龙头企业对中小流通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整合,提升区域竞争力。支持信德、仁济等企业组建仁海医药,积极鼓励九州、樟树汉广等企业,通过注资、控股、收购等多种模式的重组和资源整合,提升企业规模和行业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3做好两票制转换工作。针对医药流通两票制的实施,积极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顺利过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服务

14做强做大市本级中医医院。通过对中心城区部分医疗资源进行优化盘活、整合归并,做大做强一所中医医院,健全我市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养生养老、保健康复综合能力,使之成为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全方位融入,集教学、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养老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袁州区政府)

15开展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评工作。全面启动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创评工作,提升全市整体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全省中医工作的标杆。(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6建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引导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和共享,推进落实差别化的中医药鼓励政策措施,构建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7继续推进国医堂等基层健康工程。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设立国医堂,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对开办中医诊所的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只开办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在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上不做布局限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8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项目建设;支持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等技术支持;配合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9做好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工程。推进多种模式医养结合试点,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樟树市阁山镇、上高县南港镇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顺利开展。对第三人民医院老年公寓、新建老年公寓、化成护理院等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医养结合机构,注入中医药元素,提高人民群众受益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20推动中医药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中医药产业与文化旅游、医养旅游、科普教育旅游等方面的跨界整合,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业态。按照一核两翼产业布局,努力将宜春打造成全国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健康养生最佳目的地。重点支持樟树市打造以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形成以盐漂浮、看药景、观药艺、做药疗(盐疗)、探药源、拜药祖、访药史、食药膳、喝药酒、品药茶、逛药市为特色内容的健康养生休闲旅游。(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1筹办好第49届樟交会。提前周密谋划49届樟交会筹办工作,继续深化市场化运作,力争大会出亮点、上规模、高档次,办成一届圆满成功的药界盛会。同时,继续加强与医药电商的合作,完善樟交会网上交易平台,逐步添加完善各项功能,为第50届樟交会奠定基础。(责任单位:樟树市政府、市商务局)

22筹建葛玄中药研究院。依托中国药都”“葛玄等品牌和资源,筹建葛玄中医药研究院,引进中医药研发中高级人才,购置仪器设备,开展古方、民方、偏方、院内制剂等收集整理以及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责任单位:樟树市政府、市科技局、市卫计委)

三、保障措施

23建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3000万元规模的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医药企业研发、引进新品种及技改扩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开拓、人才培养、三品一标认证补助和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

24完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在设立首期50亿元规模的宜春市中医药发展引导基金基础上,视市场需求逐步扩大基金规模,健全基金运行机制,提高基金利用率,确保基金发挥最大效能,支持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宜春市中医药发展顾问委员会,聘请一批国内顶尖专家担任宜春市中医药发展顾问,为产业发展、自主创新、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咨询。加强与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国内知名中医药科研机构的联系,争取在宜春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设立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内知名中医药大学的联系对接,积极开展好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中医药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快建设江西(樟树)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宜春市中医名师宜春市中药饮片炮制大师评选,培养一大批专业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26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市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对各地、各有关责任单位推进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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