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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2年度申报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公示

来源:宜春市商务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0 11:05:28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申报县域商业体系项目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方式:0795-3260157; 364183665@qq.com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5日

支持方式与要求

(一 )支持方式。对符合本通知支持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 )支持范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 得用于支 罚款、捐款、赞助、投资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以 及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对于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三)申报条件。申请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 5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近 3年 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项目2021年1月1日后开工,2022年底前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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